六版:楼市总第2243期 >2018-09-28编印

拒缴物业费,这些理由不成立
刊发日期:2018-09-2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这种现象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开发遗留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关的。
  ●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
  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
  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
  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
  ●家中被盗
  此问题有一个责任区分,如果业主自家硬件设施不完善,则与物业无关,因为物业巡逻的只是公共区域;如果行窃者是从正门进入,物业做到了登记,可进入者提供的是假证件,或者行窃者盗走的是非常难发现的小物件,与物业无关;行窃者进门时物业未做登记,导致业主被盗,物业负一定责任。
  ●车辆被划伤
  这需要看物业如何收费,如果停在车库内,按照合同物业只提供卫生打扫、用电照明等服务,车辆划伤物业不负责任;车停在自律停车场被划伤,物业不负责任;如果合同中物业有保管义务,物业公司要按比率赔偿。
  ●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
  正常情况下,小型维修应由物业直接进行;如果大修就要动用大型维修基金,需要向业委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