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法治总第2222期 >2018-08-22编印

市监委 市检察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刊发日期:2018-08-2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莱西市情/莱西新闻/莱西新闻网 通讯员 肖永波 管绍丽
  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外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和保障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近日,市监委、市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标志着双方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迈出实质步伐,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该意见明确了协作配合的原则和路径。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强横向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预防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及时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还确立了相关协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双方的职能优势,实行职能互补,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责中发现公权力机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依法依规移送市监委处理。市监委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检察院审查办理。另外,还要求对双方移送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对方。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一方面,明确双方定期研究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在人员培训、办案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沟通联络,切实提高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水平,力求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双方分别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改进协作配合的办法和举措。
  该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有效整合各自的职能优势,创新协作配合路径,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刚性和权威性,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双方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协作领域,强化工作成效,推动双方在更高水平上深化合作,实现双赢共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