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一方扶养对方终生而对方将个人遗产的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6.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7.遗赠扶养协议;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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