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要闻总第2174期 >2018-06-05编印

我市首次为村(居)委会发放特殊法人“身份证”
刊发日期:2018-06-0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莱西市情/莱西新闻/莱西新闻网 通讯员 陈静
  近日,市民政局启动了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代码证书发放工作,首次为全市村(居)委会发放法人“身份证”。长期以来,因法律没有明确村(居)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村(居)委会在办理土地确权申请、经济往来开具发票等法人活动中面临尴尬。2017年10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载体协调会纪要》,民政部门成为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部门。
  为做好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代码证书发放工作,市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根据换届后新产生的村(居)委会成员基本信息,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信息采集,并根据自愿原则为村(居)委会打印发放证书。要求各镇街加强管理,对代码证统一保存,规范借阅、抄录、携带、复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权限和办理程序。引导村(居)委会自觉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倡导在网站、宣传品及成员名片等载体上展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