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9月21日公布、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2006年11月2日公布、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同时废止。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9月21日公布、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拖拉机登记规定》和2006年11月2日公布、2010年11月26日修订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同时废止。
因农业部新的驾驶证办理和拖拉机注册登记软件系统还未下发,原系统于6月1日停用后将无法上传挂牌、换证数据。目前,我们正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早日落实相关软件系统,尽快恢复各项农机牌证业务受理,因业务暂停给广大农民机手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莱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