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要闻总第2154期 >2018-05-03编印

莱西市农业局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8-05-0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莱西市辖区内从事农药(限制农药除外)批发、零售的单位。
  (二)在莱西市辖区内从事农药对外贸易的,包括农药企业成立的独立农药外贸经营单位。
  (三)以下企业(公司)可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1.农药生产企业直接从事农药对外贸易,且对外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
  2.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农药的。
  3.经营卫生用农药(农药登记为卫生农药)的。
  二、办理提交材料
  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向莱西市农业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六)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七)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三、办理时限及地点
  自2018年5月2日起,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到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端市农业局窗口申请办理,服务指南、相关表格等可到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部门政务公开专页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自2018年8月1日起,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农药经营活动。
  四、咨询电话
  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66890706
 
莱西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