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芳:“巾帼神探”女法医
杨春芳,主检法医师,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十中队中队长。
杨春芳自2001年7月进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从事法医检验鉴定工作以来,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踏实勤奋,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参加法医工作十六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坚守着刑事技术法医检验鉴定的阵地,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公正的科学态度,为各类命案的侦破提供了有力的线索及证据、为各类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的诉讼审判及处理提供证据及依据。十六年来参与勘查各类非正常死亡现场500余起,临床伤情鉴定1000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因鉴定不公而被群众投诉的现象。去年7月份杨春芳被领导委以重任,担任刑侦十中队中队长,全面负责刑侦大队刑事技术工作。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医工作的鉴定人,杨春芳不仅要继续负责全市法医检验鉴定工作,还要承担起刑侦大队刑事技术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她毫无怨言,勇挑重担,积极主动向其他专业同志学习,抓住刑事技术工作特点,以实验室资质认定为契机,积极调动刑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实事求是开展各项技术工作。在刑事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使得刑事技术工作继续有序开展,各项考核工作成绩逐步提高。
杨春芳在生活中是一位热情、开朗、乐观向上的同志,以工作为先,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周围同事的关系融洽,为中队同志们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工作成绩突出,杨春芳多次被授予“莱西市公安局人民满意警察”,2008年被青岛市公安局荣记“奥运安保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莱西市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2014年被评为“莱西市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评为“莱西市三八红旗手”。
于超:争先创优在路上
于超,现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务督查科科长。连续多年被评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承办个人”,2017年荣获“青岛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都说女人如花,那于超一定是巾帼之花,在平凡的岗位上悄然怒放。
以身作则带头干。政务督查科只有2人,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增多,加上多数政务督办件办理时限紧、要求高,且往往需要牵头汇总多警种部门的工作。既需要协调警种部门按时提报,又需要把好材料质量关按时汇总报送,确保办件时效、办件质量。于超以身作则带头干,对上、对外报送的各类材料始终坚持协调警种单位,亲自汇总、整理、报送,做到对各项工作全面把握、心中有数,有效保障了工作时效和质量。
敢于担当踏实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上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累计办理各级领导批示事项89件,汇总形成办理情况报告89份,办结率100%。牵头相关警种部门顺利完成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2017年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各类政务督办件114件,办理青岛市局督办件16件,确保了有效办结率100%。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5件,均严格按照时限、程序、依法办理,及时办结率100%。
务求实效创新干。于超牵头制定了《局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范》并扎实督促落实,有效提高了局领导批示件办理时效。2017年,督办局主要领导批示件127件,确保局领导批示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声。为充分发挥好政务督办部门作用,于超每月对全局重点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汇总,及时编发通报,督促各单位推进工作。2017年编发重点工作通报12期,编发投诉事项通报6期。于超严格落实每月汇总通报、考核制度,会同牵头部门落实督导检查措施,促进“抓小事、促养成”工作扎实推进。
张春红:出入有境 服务无境
张春红,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民警。自从事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受理工作以来,张春红以过硬的思想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贴心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管理方法,迅速成为出入境系统的业务骨干。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出入境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业务素质,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任劳任怨,辛勤奉献。在出入境业务上,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实现了业务工作零差错,接待群众零投诉。她把小小的“窗口”变成服务社会的广阔舞台,默默无闻地奉献在出入境服务工作的第一线。公民因私出国(境)自实行数字化护照以来,业务流程由原来的信息录入,变为信息录入、人像采集、指纹、签名采集等多个环节,流程变的复杂而繁琐。但张春红始终视群众为亲人,不管工作多么繁忙,身体多么不适,只要面对群众,她都是笑脸相迎;不管是下班回家,还是假日休息,只要群众有需求,她都会尽最大限度地去满足。
据统计,2017年张春红共接待咨询群众4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材料3000余人次,其中出国材料1500余人次,港澳材料1000余人次,赴台500余人次,认真办理台湾居民通行证延期及赴香港定居人员材料等。查获冒名顶替不准出境人员2人次。因工作突出,张春红被评为2016年“三八红旗手”。
张春红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业绩,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褒扬,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示了新时代的巾帼风范,她用点点滴滴的奉献为公安机关树立亲民、爱民、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周淑娟:立足平凡岗位 书写不凡人生
周淑娟,三级警督,现在法制大队四中队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及普法和内勤工作。周淑娟自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来,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多次荣获“莱西市优秀公务员”、“青岛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莱西市委、市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爱岗敬业 忘我奉献
近两年来,周淑娟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176起。仅2017年,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90起,出庭应诉36次。周淑娟所在的复议应诉岗位,包括中队长在内,仅有2人,足以想得见,人员少,任务重,压力会有多大。周淑娟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把案件办理好,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从未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误导致被撤销、变更的败诉案件。
恪尽职守 无私无畏
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中,看到的多是当事人的愁容和泪水,听到的多是“争口气、讨说法”的怨声、呼声。对此,周淑娟深深感悟到:执法工作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每一个处罚都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负责事后监督的执法者,必须怀着对法律负责、对社会和谐负责、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负责的真诚而公正之心去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
积极进取 练就精兵
经过长期的实践、研究和探索,周淑娟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独到的四步工作法:第一是阅诉状,搞清争议的焦点。第二是阅卷找问题,精心组织答辩。第三是认真备好代理出庭应诉。第四是注意总结调研,提升自己。每一次的出庭应诉之后,及时地调研分析,总结问题与不足,对于较为典型的问题,注意形成案件分析,避免执法问题的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