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法治总第2103期 >2018-01-24编印

《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手册》案例
刊发日期:2018-01-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案例四:“一瓶水”引发的悲剧
    ——赵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案情】
  2011年7月,某学校学生杨某因喝水问题与同班同学仲某发生争执,且被仲某的老乡吕某殴打。杨某气不过,将此事告知老乡赵某,并让其帮忙讨回公道。当天晚上,赵某在操场厕所处找到吕某,被吕某等人(多为老乡)围住殴打,赵某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吕某等人乱捅,将吕某捅伤后,致吕某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拒绝民事赔偿。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官说法】
  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本是小事,相互间要多包容,多沟通、多理解,相信很快就能冰释前嫌。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是独生子女,比较专横,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在外面常常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心生怨恨,动不动就要讨回公道,进而引发冲突,甚至出现流血事件,酿成大祸。本案中,仅仅因为一瓶水,双方就找到各自的老乡帮忙,讲“哥们义气”,将一两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升级为“命案”。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要更多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让他们成为内心强大的人,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