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法治总第2096期 >2018-01-17编印

《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手册》案例
刊发日期:2018-01-1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案例三:
95后为少女减肥开房容留吸毒
——刘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案情】
  许某(女,未成年人)和刘某(未成年人)都是某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经常在一起玩耍,许某从刘某处听说“溜冰”能减肥,许某就开始实验吸毒减肥。2013年1月,刘某用其奶奶的居民身份证在莱西某酒店登记了一间房,许某在该房间内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一次。法院认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的发生,凸显出家长和学校在管理和教育学生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作为家长在赚钱的同时,要尽可能的多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了解和尊重他们的想法,跟孩子建立起融洽的关系,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性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他们,预防和制止孩子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发现不好的苗头及时制止,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学校应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