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节的来历,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教师节是1931年。当时,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不久,国民党政府先是同意6月6日为教师节,后又将教师节改为8月27日。
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教师没有单独活动,没有特点。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从此以后,老师便有了自己的节日。
建立教师节,标志着教师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尊敬。教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对社会发展进步起着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