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旭
乡村旅游的兴起,既是时代发展进步的反映,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既是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与风向标。
把农村当景区建设。要牢固树立全域规划、全域旅游意识,把农村规划管理放到与城市规划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精准定位各个村庄的功能布局、产业走向、建筑格调和民居样式。严格做到无规划不建设、不美观不施工,从根本上防止乱搭滥建、大拆大建、照搬照抄等现象发生,推动农村整体迈入美化、净化、园林化、景区化、品牌化的发展轨道。
把农居当景观塑造。高度重视传统民居、特色民居、创意民居在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建筑设计下乡,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村组协同、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做到既传承当地历史文化,又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既与周边环境高度协调,又与山水田园自然契合;既方便农户生活生产,又兼顾游客食宿游乐;既能体现个体化美感,又能形成一体化风格,让广大民居成为乡村旅游中赏心悦目的亮点、看点和卖点。
把农产品当旅游商品开发。按照种养标准化、产量规模化、加工文创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依托,以推动土地流转、农户联产、“一村一品”、“多村一业”为动力,以注入本土文化、传统工艺、民族元素、独特创意等为重点,对各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工业化生产和精细化包装,推动精深加工的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药用农产品、养生农产品等批量远销,让各地农产品就近转化为旅游地商品。
把农民当股东培养。在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美丽乡村进程中,始终把农民作为共赢共富共享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支持引导农民成为专业会员、产业工人、经营业主、创业老板、企业股东,着力提高农民的职业化水平和稳定化收入。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各类产业合作社、联盟、协会、商会、理事会,让单打独斗的农民变成抱团致富的合作伙伴。积极推广“公司+集体+农户”、“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等产销模式,让粗放经营的农民变成精准生产的专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