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慧 通讯员 张楠
今年以来,院上镇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环境执法全覆盖,环境监管无盲点”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组织到位,上下联动。将环境监管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保持高压治理态势,成立镇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社区及村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按照“环保统管、行业主管、属地主责”原则,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建立起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高效运转的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辖区内建立“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网格管理,压实责任。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为抓手,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建立“镇—社区—村庄、企业”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梳理摸清各类污染源底数,补充、完善、修正污染源企业清单,建立监管台账,全面落实“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五定”监管要求,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同时,上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责任到人,量化责任到企业,形成全覆盖、无遗漏的管理格局和责任体系。
督查考核,提高效能。为确保工作落实,建立环境监察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考评奖惩办法等相应的配套制度文件,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各级网格在环境监管过程中,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发现重大环境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对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对因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未能妥善解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