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调整情况,现对《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莱西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西政字〔2016〕15号)公布的“莱西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莱西市市级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其中不再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项,新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不再纳入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新纳入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凡不再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凡调整为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莱西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事项调整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