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版:副刊·文化历史总第1943期 >2017-04-13编印

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诞生
刊发日期:2017-04-1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4月13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民事法律。它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以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为核心,是国家改革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举措,为新中国婚姻法制初步奠定了法律框架。
      现行的《婚姻法》由1980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1月1日起实施。1989年修改现行《婚姻法》的工作开始运行,1997年6月《婚姻法》修改的专家稿完成,同年12月《婚姻法》修改稿的试拟稿完成。该法曾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至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的实施,对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婚姻质量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