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总第1920期 >2017-03-03编印

我市启动高龄津贴上报工作
刊发日期:2017-03-0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市老龄办下发通知,我市2017年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统计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办法:凡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市户籍的老年人均可申报(享受低保高龄津贴者除外)。
  申报途径:由各镇(街道)老龄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数统计,汇总人数至市老龄办。
  申报时间:2017年3月1日——4月5日
  发放标准:80-84周岁,每人每年200元;85-89周岁,每人每年6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800元。
  发放时间:2017年6月底。
  发放形式:市老龄办直接支付资金给各镇(街道),各镇(街道)通过银行卡发放给老年人。    

                   (刘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