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版:两会特别报道总第1918期 >2017-03-01编印

市司法局:理清思路 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压实责任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刊发日期:2017-03-0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6年,市司法局认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新发展,荣获山东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
 
  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在投入近200万元完成南墅、马连庄、日庄、院上、沽河、望城等司法所规范化的基础上,又投入90万元用于店埠、夏格庄、开发区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司法所在办公面积、外观标识、室内设施上较以往有了极大改观,青岛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将于明年2月份在我市召开。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2016年又新考录公务员1人,安置军转干部2人,目前全市12处司法所达到3人以上的4处,2人司法所8处,基层司法所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目前已有2名近两年考录的公务员主持司法所工作,1名同志从基层司法所提拔为镇领导干部。
  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迈出新步伐。在部分派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26起。积极推行司法确认工作,年内已办理司法确认31件,有效促进了调解协议的履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再发率。成立了市消费纠纷调委会,使我市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日趋完善。年内,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7件。加快推进“一村一顾问”律师进社区工作,在水集、开发区、沽河、姜山进行试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律师参与调处纠纷7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6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跨上新台阶。切实抓好全市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发放资料3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30多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800多人次。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品牌,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校讲法40多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25000多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行“一中心一站一讲堂”活动,并按照职能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在原凤台埠小学新建一处高标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用于定期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进行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
  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现新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管控措施,按照青岛市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的要求,将监狱假释罪犯统一集中到市曙光基地开展出监前教育,现场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帮教协议书、监管协议书。全年共组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12次,公益劳动28次;全市2581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达98%,重新违法犯罪率在2%以内。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紧抓“衔接、调查、质证、执行”四个关口,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327件,采纳率为100%。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4名,为294名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解除矫正手续。切实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坚持严格处罚措施,净化社区矫正环境,年内先后对4名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下发了处罚警告,对2名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收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扎实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积极争取,市政府已确定将原劳动局临街东侧楼房作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大厅将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综合服务等窗口,向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查处律师违纪情况2起,处理群众投诉3起。2016年我市律师所增至12家,律师63人;法律服务所1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6名。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226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986件,办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171件,涉及标的额5.8亿元。法律援助工作迈出新步伐。组织律师陪同领导接访35次,出具法律意见45条。为某小区30名交房款多年无法交付入住的业主提供法律援助,使集体上访纠纷纳入依法解决渠道;及时为万客来上访商户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已完成390名商户司法确认及诉讼工作,涉及金额434万。年内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30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7年,市司法局将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转作风,把“破解难题、补齐短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整体工作加快发展,为建设平安莱西、法治莱西提供服务和保障。
 
以强基础为重
 
  加快推进水集、姜山、河头店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青岛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以上规范化标准。完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市民提供公共性、均等性、便利性法律服务。抓好已纳入市重点工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把机关科室人员最大限度地推向前沿阵地,面对面服务群众,提高机关实战能力。全面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参与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整顿规范调解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务实、高效、贴近群众的调解组织,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火墙。
 
以促规范为要
 
  严格刑罚执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率达100%;全面实施入矫宣誓制度;设立公益劳动基地,制定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学习、公益劳动制度规范;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倒查机制,强化脱管追查制度落实,形成社区矫正“岗位有职责、管理有规范、执法有程序、过程有监督、责任有追究”的良好工作局面,再犯罪率不超过1‰。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建立执业诚信档案、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
 
以办实事为本
 
  把普法等虚事办实。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突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胡同、法治广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治网络系统等阵地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坚持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普法宣传铺天盖地、见缝插针,全面落实“一中心一站一讲堂”建设,巩固发展“1+5+N”社区(村居)法治宣传工作新模式,把“七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切实落实到基层。改革法制副校长聘任办法,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专业优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对相关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推动实现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把法律服务等实事办好。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认真进行案件质量评估,推进实施疑难案件专办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狱所等“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加大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平台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促进法律援助扩面增量。
 
以转作风为基
 
  深入开展“四问四治”活动,大力整治“庸懒散乱”行为,以“治庸提能力、治懒肃纪律、治散转作风、治乱促效率”为目标,牢固树立作风就是机关生命力,效能就是机关竞争力的思想,成立督查室,建立晨碰头周例会制度,将机关各科室工作目标计划细分到每周,每周督查通报推进,提高工作实效。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实战能力,把服务形式与服务内容、服务态度与服务效能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