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894期 >2017-01-13编印

无证还酒驾误人又害己我市持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刊发日期:2017-01-1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1月6日1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周格庄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河头店镇政府附近时,发现在公路上行驶的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不走正路,不时地歪歪扭扭,民警凭工作经验判断,该车辆不是发生了故障便是驾驶员酒后上路。带着疑问民警遂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结果司机刚打开车门,一股浓烈的酒味便扑面而来,经现场检测,司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0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也承认了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然而民警在请其出示驾驶证时,竟然发现这名司机还未取得驾驶证件,见此情形,民警遂将面包车驾驶员带回中队调查。
  后经询问得知,该面包车驾驶员系莱西人李某(男,42岁),是一名专为红白事做饭的厨师。当日中午,他在为一办喜事的雇主做完饭菜后,在对方的执意邀请下遂喝了几瓶啤酒,事后他因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且喝了酒的情况下依然准备驾车回家,结果被巡逻交警查获。在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后,李某忍不住痛哭流涕,原来他之前已经和别人订好将于第二天为另一家结婚的雇主做喜宴,这样一来误了别人又害了自己。
  目前,李某因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市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我市警方提醒:市民只有在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将针对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行为,依法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同时,广大驾驶人员应切实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公安交管部门会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常抓不懈,真正营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宋学友  赵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