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866期 >2016-11-24编印

市民政局“四个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刊发日期:2016-11-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推进创新,着力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分工。市民政局党委在年初及时对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2016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狠抓作风建设、源头治腐等方面明确了19项重点工作,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构建了责任链条。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18份,形成分级责任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纪律教育。把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推动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执行为重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切实强化全局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质,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上争先进、做表率。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抓住具体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报告制度、述廉述责制度、检查考核机制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时时有监督、处处有监督。大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每年就群众信访较多、测评满意度较低等问题约谈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刘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