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级扶贫开发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头号民生工程,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措施,加快经济薄弱镇村、贫困户脱贫步伐。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5319户、10491人已脱贫退出4543户、8962人,户脱贫退出率达到85.4%。2016年初剩余1121户、2143人,已脱贫345户、614人,退出率达到30.7%;剩下的776户、1529人将于今年底前全部脱贫。
强化领导促脱贫。年初,研究出台了《关于率先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精准脱贫工作动员大会,与镇街签订了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4月、6月,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了两次脱贫攻坚专题汇报,对下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各镇街党政一把手在会上逐一表态发言,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8月19日,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市委全委会重点内容,进行了重点部署。
强化调度促脱贫。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2016年重点实事和市政府每月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月调度制度。市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扶贫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准脱贫调度制度和督查制度,以督查压实责任。
强化精准促脱贫。打造“严实精准”的扶贫工作作风,切实将识别退出做精、做准。在识别上,实施“组织培训、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建档立卡”“六步识别法”,开展识别工作。在退出上,实施“村民小组提名、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委核实、公示公告、镇街审核、市级审批”“七步退出法”,开展“沙子户”清退工作,清退61户169人。组织三轮镇村“自查”、市级“抽查”,深入5000多户开展筛查、建档,增加第三人旁证等材料,实现了贫困户纸质档案齐全完整;旁证记录、照片等影像资料周全准确;网络平台电子信息录入健全及时。
强化考核促脱贫。印发了《莱西市2016年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细化38项考核指标,对乡镇和市直单位实行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组织6组24人深入12处镇街,围绕镇、村、户三个层面脱贫情况,开展了综合性半年扶贫考核,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推进。
强化典型促脱贫。举办了全市贫困户精准扶贫现场观摩会,通过“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总结、推广了户脱贫经验。依据一二三产的产业特性,提炼了九大“扶贫+”模式,通过“典型带路”推动基层脱贫攻坚。广泛营造扶贫氛围,加强扶贫成效宣传,先后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发表脱贫攻坚文章105篇。
强化调研促脱贫。组织市镇村三级扶贫干部,开展“走亲”调研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直接面谈等方式,全面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2016年剩余1121户的脱贫任务中,因病致贫的878户,因残致贫的63户,因子女上学致贫的12户,因灾致贫的5户,其他情况致贫的163户。建立了204名独居老人、277户危房改造、227名大病人口等特殊救助群体数据库。
强化分类促脱贫。根据2016年剩余的2143名贫困人口实际,实施分类脱贫计划,规划依靠发展产业脱贫857人,就业创业脱贫81人,财政兜底保障脱贫1040人,社会救助脱贫20人,雨露计划帮扶136人,其他方式脱贫9人。
强化项目管理促脱贫。严把审批关,引导基层发展长效型产业项目,已论证、批复镇项目4个、村项目93个、户项目690个;严把监督关,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预决算审计制等,做到工程不招标不开工,完工后不审计不验收;严把审核关,制定了具体验收规范,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全程参入,严格执行工程量测算和质量鉴定标准。
强化资金使用促脱贫。实现“四个精准”:资金投向精准。科学规划使用青岛市1.2996亿扶贫资金和我市1500万元扶贫资金,着力扶持发展光伏、设施农业等产业项目。组织实施精准。印发了《莱西市精准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度,规范了流程,提高了效益。监督审计精准。实施组织监督、第三方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督查,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安全监管精准。建立了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