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管,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与国家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比,增加了现制现供饮用水监管和镇级政府对农村自建设施供水管理的相关内容,因此,具有较好的操作性。近日,市卫计局组织市自来水供水、青岛双龙纯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在月湖广场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宣传现场,悬挂了4条宣传横幅,每个单位现场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并解疑释惑。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解答咨询问题72个。
市卫计局将以《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规范引导措施,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档案,全面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饮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