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首次被纳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这在社会组织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涉及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具体细则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条例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正在修订中,修订重点将集中在改革登记管理体制、明确民政及相关部门权责等方面。修订工作将在年底完成,这是继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之后,民政部第一次修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