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漫步清水河岸边,消暑纳凉的市民不少。几位“膀爷”赤裸上身信步闲游,惹人生厌;个别市民将手中的雪糕冷饮包装随处丢弃,几步之遥的垃圾桶成了摆设……细微之处体现个人素养,然而一些市民的行为,似乎总和“做文明人”差了一小步。
人们往往在干了丢人之事时觉得“跌面子”,但一些人对自己不经意间的不文明行为却不以为意。更有甚者,认为某些不遵从社会公德、不按规矩行事的不文明行为是“张扬个性”,是“耍酷”,可以在人前为自己挣得“面子”。
在笔者看来,“有面子”并非意味着一个人以其“个性”的行为获得他人关注,而在于其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困扰,是否能够获得社会的肯定和尊重。连基本的社会公德和文明共识都无法遵从,或许才是他人眼中最“没面子”的事。
一个人的文明程度是其个人的“面子”,而市民文明素养的高低,则直接决定了整个城市的“面子”是否得体漂亮。作为城市的主体,市民是城市形象的体现者,更是直接受益者,良好的个人修养,带来的不仅是个人形象的提升,还是生活质量的改善。由此,个人和城市的“面子”都需要每一位市民加倍惜护。
就城市管理者而言,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引导和治理应“齐头并进”。一方面要加强对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的宣导,通过多种平台宣传公民文明行为,在多种社会组织和团体中开展文明教育,提升市民对文明行为的认知度;另一方面要严格城市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相关法律在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的贯彻执行,加强社会约束力。
提升市民个人素养,体现在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以规范有序的行为、文明得体的语言、端庄良好的形象去影响他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群体的进步,让文明之风吹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