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807期 >2016-08-11编印

市农业局认真做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刊发日期:2016-08-1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一、基本情况
  会字156号张永茂、张成军委员提出了支持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案。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近年来,市农业局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规范管理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势头很好。目前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2500余家,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900余家。
  二、落实情况
  根据青岛市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指标考核年度目标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已培育示范农民合作社42家(其中:向青岛市农委推荐国家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6家),培育示范家庭农场42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家,完成年度任务的50%以上。一是起草拟定了《关于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征求了各镇街和相关单位意见,已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快下发执行,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了规范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二是制定下发指导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上报的名单予以筛选,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创建名单。三是对全市重点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了调查摸底,针对发展的需要和有关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同时,有针对性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了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