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795期 >2016-07-21编印

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爱的保护伞
刊发日期:2016-07-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通过精准识别、齐抓共管、创新举措等一系列措施,为全市416名农村留守儿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精准识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信息库
 
  一是摸底排查建档。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组织开展了一次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该项排查将农村未成年人家庭全部纳入摸底排查范围,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农村未成年人重点排查。通过摸底排查,采集精准数据信息录入山东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行为情况等。二是强化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报告制度,经常与农村留守儿童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新增农村留守儿童及时更新台账和工作平台,父母外出返乡的实行退出制度。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纵向贯通市、镇、村,横向联接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
 
齐抓共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一是强化属地保护职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乡镇(街道)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干事,在村(社区)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联络员。建立党员干部、教师等“一对一”的关爱帮扶制度,形成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中心、监护人为主体、帮扶人为补充的全方位关爱服务格局。二是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市民政局发挥牵头职责,做好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讨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将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生存面临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实施临时救助,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资源,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三是发挥慈善总会关爱服务优势。开展“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对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实施救助,对贫困家庭中的低保家庭在校高中生发放救助金,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冠名基金,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给予留守儿童帮扶关爱。四是发挥社会力量关爱帮扶作用。整合和发展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政府部门负总责,专业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干预支持服务的关爱保护工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法律援助、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困难帮扶、日间照料、课业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倡导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爱心帮扶。
 
创新举措,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源头预防机制
 
  一是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通过结对帮扶、资金支持、技术服务、订单收购等方式,扶持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特色产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利用特色产业扶贫基金、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等发展特色种养和加工业。二是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进程,为其更好地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脱贫帮扶行动。加大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能力扶贫力度,使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上升有通道、就业有技能、发展有希望。构建全社会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如何扶、怎么退”的问题,确保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为彻底解决阶段性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