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80周岁及以上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统计工作已结束,全市共26040人(不含低保老人)。今年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较往年不仅额度提高,覆盖面也更广,增加了80-84周岁年龄段老人。标准分别为:80-84周岁每人每年200元,85-89周岁每人每年600元(往年400元/人);90-99周岁每人每年800元(往年600元/人);百岁及以上每人每年2400元。
我市财政将1044.24万元已下拨至各镇,92位百岁及以上老人3月份已发放完毕,其他年龄段老人将于7月底前陆续领到高龄津贴。
(刘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