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6版)
土地利用:打造节约集约用地升级版
近年来,市国土局不断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努力实现土地配置最优化、利用效益最大化,我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
严格把关,破解土地指标“分配难”。建立拟上报项目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切实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入园企业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一般性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亩;严格控制用地容积率,引导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多层、高层厂房,中小项目一律进标准厂房。对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行统一调配,优先保障重点大项目需求。
健全机制,破解土地供应“监管难”。与镇街、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合力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手续办理。实行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验收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强化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处置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后续资金困难、超过约定开工、停止建设、违反投资合同等行为。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的房地产用地,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
依法处置,破解闲置土地“消化难”。在摸清闲置土地底子、建立台帐的基础上,采取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强制收回等措施,对闲置土地逐块宗地过堂、逐项内容对照、逐镇专人负责,努力做到调整使用一批土地、依法收回一批土地、推动新上一批项目。
服务民生:做维护群众利益的先锋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让群众顺心、让企业宽心、让政府放心”三心服务为目标,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土地抵押“一日办结”。积极推动服务提速,对企业土地抵押实行“一日办结制”,近年来,共办理各种抵押登记3000余宗,抵押面积8000多公顷,抵押金额100多亿元,为项目建设赢得了时间,提供了支持。
实现居者有其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改起,让群众感受到真切变化。解决了瑞禾苑、龙海花园等16个小区5000多户居民无法办证的难题。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多次到公路站、枫林绿洲等小区开展现场办公活动。
维护失地农民权益。针对土地补偿费欠缴、缓缴等问题,争取市政府同意,将新征地预存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亩,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补偿费拨付不到位的问题。
保障发展:争当经济发展的护航者和先行者
近年来,市国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场抓落实,提速抓推进,积极构建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和监管服务“绿色通道”。
重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共从省批回土地3641亩,其中青岛市重点项目9个、1824亩,2015年上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全部批回。向上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青岛市共下达给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4170亩,其中自主切块指标1860亩,融资计划指标1000亩,小城市培育指标375亩,青岛市重点项目指标935亩。供应土地25宗、2255.89亩,同比增长101.75%。
重点项目审批进入快车道。提前介入项目用地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一同实地踏勘,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当场出具情况说明。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组,专职负责重点项目用地办理工作,各个工作环节均有专人专班负责。明确相关领导成员为批后监管主体责任人,负责批后监管牵头工作协调,抓好信息通报、动态巡查、综合验收、执法监督等制度落实。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领导抓、抓领导,长期抓、抓长期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实行重点项目用地包联责任制,把强化责任、压力传递、过错倒查、巩固长效贯穿“现场推进”活动始终。
队伍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国土卫士
坚持把创新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武器和重要途径,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强基固本创品牌。“阳光国土”品牌创建于2005年,后经广泛推广与践行,成为我市最具知名度的机关品牌之一。2008年,“阳光国土”被评为“青岛市优秀服务品牌”;2010年,“阳光国土”党建品牌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2011年8月,“阳光国土”被评为青岛市级党建品牌。
彰显文明塑形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群创群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局17家国土所全部为青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省级文明单位1家,青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家。局行政审批窗口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资源管理处为青岛市级“青年文明号”。2013年,机关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国土系统“五个建设”工作会议上予以推广。开发区所、姜山所等5个国土所被授予“省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所”。
创新思路抓党建。将创建服务型机关的使命纳入机关文化体系,拓展了服务理念,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让群众顺心、让企业宽心、让政府放心”为主要内容的“三心”服务。局党委与各支部签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环环有考核、不良有纠正”的无缝隙、全覆盖的党建工作网格化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党风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