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780期 >2016-06-24编印

怀疑车被刮追出40里砸人玻璃
刊发日期:2016-06-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日前,市公安局龙水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驾驶员驾驶大货车在行驶至我市辖区一饭店门口处时,突然被一辆轿车截下,后轿车驾驶员用石头将其大货车玻璃砸碎并逃走。
  龙水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点,经详细了解大货车驾驶员潘某得知,大货车从莱阳市沿G204行驶至我市辖区一饭店门口处时,突然从后面赶上来一辆轿车将大货车截下,后从轿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其中驾驶员上来便质问潘某知不知道撞了他的车,潘某表示自己的车并没有碰到任何车辆,为此双方开始争吵,潘某见对方是2名年轻男子,且自己是外地人,因担心自己吃亏便跑离了现场。此时,轿车驾驶员见潘某离开,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将大货车驾驶室的前后玻璃砸碎,然后2人驾车向莱阳方向逃离。
  民警根据大货车司机的描述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先后调取沿途多处视频监控和卡口信息,经过分析比对最终确定小轿车的车牌号为鲁Y16XXX,车主为莱阳市人闫某。在确定了嫌疑车辆后,我市警方依法对车主闫某进行了传唤审查,很快闫某便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闫某交待,事发当夜,其驾驶车辆载一个朋友外出,车辆在行驶到莱阳城区一路口时,感觉车辆好像被其它车辆刮了一下,后其下车查看,发现车尾部被撞,随后他便驾车追击嫌疑车辆,由于路上车辆较少,直到莱阳市和莱西市交界处,他们才发现了一辆红色大货车,于是便以为该车即是肇事逃逸车辆,后他们便一路跟踪,趁机将大货车截下。由于对方拒不承认撞车并跑离现场,一时气愤的他便用石头将货车玻璃砸碎。后来他仔细察看和考虑也感觉肇事车辆并非那辆红色大货车,但错误已经造成,只能接受法律的惩罚。
  目前,闫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我市警方依法拘留。
                               (宋学友 黄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