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部署,青岛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同步展开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医疗卫生行业:
莱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岛市财政局查)
2.涉农行业:
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青岛佰川佳禾农业示范园;东庄头农业科技示范园;海升苹果新模式栽培示范园
②生态补偿奖励补助资金:河头店镇人民政府;日庄镇人民政府;南墅镇人民政府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莱西市林业局;莱西市城乡建设局;莱西市公安局;莱西市体育中心;莱西市店埠镇人民政府;莱西市马连庄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以2015年度财政资金运行为主,必要时延伸至以前年度。具体包括: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延伸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茂红 电话:88465858)
莱西市财政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