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居易在杭州做了三年刺史,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仅兴湖筑堤,引水灌田,而且淡泊名利,为官清廉,没有拿过一分不该拿的钱。所以卸任离开的时候,感觉心里非常坦然。
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白居易整理行囊时,发现两块小石头。原来是自己当年在杭州游览天竺山时,觉得这两块石子好看,就拣回作为纪念。顿时,白居易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很不清白”的事,觉得对不起天竺山,对不起杭州。倘若每个游客都带走这里的山石,哪还有天竺山的秀美?山石虽然不值钱,但取之却玷污自己的名声,和贪污千金没什么两样。
于是,白居易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写了《三年为刺史》诗二首。其一:“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题诗十余首。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其二:“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人们都把这两首诗称作白居易的“检讨诗”。第一首是检讨自己的工作,不讲个人如何动员群众,筹集资金,修筑白堤,造福百姓,而说“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只是写了几首诗,又没有过人之处。第二是检讨自己的作风,平日里总说一尘不染,一钱不收,而实际却不自觉地拿了天竺山的石头。
上任是信任,卸任是考验。白居易的“检讨诗”,是古今官员的典型样板。无论在离任的时候,还是检讨自己的时候,都可以借鉴。要不然,等到真的“出事”,则悔之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