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改善我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根据总量减排规划,重点推进51家企业60个工程,到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40933吨、1900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少2%、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586吨、5151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少2%、3%。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程。完成青岛华地热力有限公司、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蓝宝石酒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程建设。锅炉淘汰治理工程。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工程,完成青岛罡泰沼气有限公司、青岛华城万福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喜盈门印染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完成青岛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净宝塑料有限公司、青岛明和橡胶有限公司、青岛耐克森橡胶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工程。完成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银都透辉岩矿有限公司、青岛万福鑫昊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扬尘治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完成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姜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青岛海林莱西分公司等10家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企业危险废物整治工程。完成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青岛海纳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存储场所整治工程。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约束性指标,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取得实效。市环保局将会同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