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767期 >2016-06-01编印

让落实“两个责任”成自觉行动
刊发日期:2016-06-0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作风正则民意顺,民心齐则民力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兴衰成败、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近年来,我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艰巨。比如,“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一些问题在高压之下有了新的动向和表现,加大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呈现出领域宽、手段多等特点。腐败问题仍有发生,特别是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两个责任”认识还不够深,传导压力还不够大,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仍存在盲区等。对此,我们要高度警醒,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让落实“两个责任”成自觉行动首先要把握好“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促进。主体责任是一个全局责任、整体责任,监督责任是主体责任的一部分,但不是游离于主体责任之外的独立个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厘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既不能用党委的集体责任,掩盖个人领导责任,也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明确监督责任是宽泛的、广义的、全面的,既包括纪委专门的监督,也包括各级党组织日常的监督和督促,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的是执纪问责的专门责任,是整个监督责任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监督寓于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各级纪委也要找准定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让落实“两个责任”成自觉行动其次要把握好“两个责任”的属性。“两个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横向看,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等,也包括人大、政府、政协等党组的责任;纵向看,就是下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就是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让落实“两个责任”成自觉行动还要把握好“两个责任”的刚性。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受追究。2月29日,中纪委通报了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充分表明“两个责任”是具有刚性的,是带电的,不落实一定要追究责任。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稳步有序推进各项重点改革,而廉洁实干的作风是做好这些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纪委和各职能部门,只有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刚性约束,团结一心、聚神聚力、廉洁实干,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宜居幸福新莱西目标不断迈进!                         (王玉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