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小老板为讨父亲欢心,从今年5月以来,多次深夜带着店员偷偷挖走别人种在院子里的桂花树,共盗窃桂花树13棵,总价值达2万余元。得逞后,再连夜将桂花树运回老家送给父亲。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接到多次辖区群众报警,种在院子里的桂花树被偷了。这引起民警高度重视,由于作案手段相似,民警决定将案件串并处理。通过调取5月16日案发现场视频监控,民警发现有两人鬼鬼祟祟,行迹可疑。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案发时段只有一辆江淮商务车进出过小区,该车离开小区后不久,与一辆蓝色厢货车接头。
随即民警分别对二车进行调查,经查得知当晚江淮车主把车借给朋友柳某某使用,而蓝色厢货车车主是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的老板张某某。经民警走访摸排,发现柳某某在张某某的汽车美容店里打工。确定二人关系后,民警认定犯罪嫌疑人正是此二人。5月17日,民警在309国道莱西某路段将张某某抓获。并于5月21日上午,在莱西火车北站附近将柳某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某(男,41岁)的父亲喜欢桂花树,本来打算买几棵送给老爷子讨他欢心,后来自己的店员柳某某(男,41岁,二人均系莱西市人)告诉张某某在城区很多居民楼前的院子里种有桂花树,可以去偷几棵回来。于是,在柳某某的鼓动下,利欲熏心的张某某带其去踩点,寻找刚栽不久容易挖出来的桂花树,趁夜深人静,到事先踩好点的小区,将桂花树挖出来,由柳某某从朋友处借车,先将桂花树运走。最后,再由张某某亲自运回老家,送给父亲。后经进一步审查得知,今年5月以来,二人先后驾车窜至辖区居民小区,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段,共盗窃桂花树13棵,总价值达2万余元。
张某某和柳某某二人对以上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张雪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