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深化2014年“青岛市物业服务年”和2015年青岛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工作成果,2016年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法制化建设,通过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加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高全市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法律素养和规范履行相关合同的意识,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氛围,将我市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今年,市房产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认知度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使业主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加强业主依法维权意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和谐稳定、文明祥和的物业管理市场新气象。
为了积极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政策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市物业办《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5月12日,市房产管理局组织万家福物业、华商物业、香格丽苑物业、鑫盛物业等11家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消防责任人,在万福馨苑小区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活动过程中,市房产管理局联合社区居委会聘请了市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演示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为了让大家对以上消防理论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在小区广场,消防大队专业人员现场演示灭火器、消防水带的使用技巧,并手把手矫正物业服务人员和居民代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错误,使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的专业知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大大提高。
消防演练结束后,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居民代表统一到小区消防体验室,现场体验消防应急处置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集体讨论,共同提出在消防安全方面好的建议。
通过培训,广大物业从业人员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加强,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市房产管理局将继续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加强物业管理各项政策宣传,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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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消防安全能力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二、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