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综合信息总第1760期 >2016-05-19编印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
刊发日期:2016-05-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期,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莱西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开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
  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仇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