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放射诊疗工作的迅速发展,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受到辐射的机会日益增多,对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工作的关注日益提升,相应的培训工作显得愈发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强化放射防护意识,更好地保护患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市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在前期对放射防护工作人员进行查体的基础上,近日又举办了全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
此次培训,卫生监督所邀请了青岛市专家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放射诊疗法律法规、放射防护标准规范、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放射损伤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授课。培训采用理论授课、案例讲解、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增强培训效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参训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广大学员反馈表示,本次培训授课与课间提问的互动形式,大大地增强了放射防护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确保培训效果,卫生监督所组织编写了专门的培训教材,发放到每位放射工作人员手中。培训结束后,对100余名参训人员进行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已经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参训人员给予审核,对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参训人员,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
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了解和掌握了辐射防护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了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加深了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
据悉,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之后才能上岗,此后每两年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放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