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院上司法所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四个主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辖区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动摸排。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及时制定方案进行化解。
主动介入。坚持每月一次定期排查,开展走访下乡活动;每季度联合机关干部一同进村入户到企业,了解群众要求;103个村庄综治领导小组定期走访、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司法所每周汇总排查情况。今年村庄上报矛盾纠纷苗头性信息282起,95%做到当月化解,避免了事态扩大;全镇103名民调信息员发挥工作优势,随时排查上报村庄日常矛盾纠纷,今年来排查矛盾纠纷共计396起,化解率达到98%。
主动沟通。针对个别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工作机制,并主动与当事人沟通,通报矛盾纠纷处理进度,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争取时间尽快处理。
主动回访。对于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坚持主动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矛盾处理情况的满意度,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避免发生新情况、新问题。
(院上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