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744期 >2016-04-21编印

市法院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
刊发日期:2016-04-2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4月17日,市法院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共建“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签约仪式在市法院举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占海,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小平,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孙金红、院长张献勇等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和座谈。
  座谈会上,于占海表示,市法院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共建“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标志着院校合作又有了新的发展,这项活动对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实现法院与高校交流互动、合作共赢,对创新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培养途径,提升法院审判质效均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献勇充分肯定了“教学与就业实习基地”对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开展院校共建活动,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对于进一步提高法学教学与学术研究水平、促进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尤其是对于培养既具有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较强实务能力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座谈会后,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进行了授牌。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