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法院积极探索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起一套特色明显、效果突出的保险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现已委托调解196件,调解成功97件,成功率49.33%。
规范工作流程。在立案大厅醒目放置诉前调解知识问答宣传板,增加导诉力量提供诉前指引,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选择诉前委托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及时回访当事人履行情况,督促按期履行。调解未成的,由行业协会填写并送交列明争议焦点、调解难点的《委托调解结案单》,助力法院及时裁判。
加强工作协同。定期与保险协会研讨保险合同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报已审结的典型案例,统一案件调处的理念、原则和标准。
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卷宗管理和台账制度,每月评查委托调解案件,统计通报案件质量差错情况。发放《诉前调解工作满意度调查表》,收集当事人对委托调解工作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