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信息总第1738期 >2016-04-12编印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
刊发日期:2016-04-1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我市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应税行为具体范围
  试点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执行。
  二、征收机关
  试点纳税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三、试点时间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试点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应开具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停止使用地税等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票据(另有规定的除外);自2016年6月份申报期(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7月份申报期)起,试点纳税人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之前,我市试点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仍按原营业税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请于2016年4月28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种类核定、税控专用设备和系统申请、税收优惠备案、出口退免税登记、网上申报、财税库银电子缴税、个体定额核定等具体事项。
  (二)自2016年4月8日起,市国税局在以下场所受理营改增试点涉税事项。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办税地点办理涉税事项。
  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93号综合办公楼西侧,利客来超市斜对面。联系电话:88464669  81870655
  市国税局姜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32号,姜山镇人民政府北侧150米。联系电话:86460766
  (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需要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涉税操作流程等,可主动向市国税局咨询,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登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www.qd-n-tax.gov.cn)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www.qdds.gov.cn)门户网站“营改增专栏”查询了解。
  业务咨询电话:
  莱西市财政局  预算科:  88484146
  莱西市国税局  税政科:  66036208
  纳税服务科:66890810  66890830
  莱西地税局法规政策科:88464749
  办税服务厅:87412366
  特此通告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国家税务局
          莱西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