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会”召开后,市人社局及时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两会”精神,围绕“促进就业”、“大众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引育”四大关键词,精心谋划2016年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突破发展。
实现新增城乡就业11000人
继续把就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坚持精准发力,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开展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年”活动,梳理落实26项就业创业政策和青岛市新出台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利用各类载体发布政策信息,提高城乡劳动者对各类政策的知晓度。建立企业用工动态监测、预测预警、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失业预警机制,稳定正规就业形势。开展促进就业“春风行动”、“岗位政策双下乡”活动、“赴外招聘”活动、“固定劳务洽谈日”活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等劳务洽谈活动,促进人员、岗位匹配,实现就业总量增长。年内实现本市新增城乡就业11000人,政策性扶持创业800人,培训各类劳动者220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
“大众创业”拉动全民创业高潮
推动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建立创业项目收集、论证、发布机制,增加创业者创业选项。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打破创业者的资金瓶颈。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指导活动,在镇街设立创业服务指导站,对具有创业意向的创业者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促进形成全民创业新高潮。实施返乡创业工程、大学生创业海鸥行动计划、大学生创业精英BEST计划、大学生农村电商创业工程,推进创业人数倍增。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建3处创业孵化基地,2处农民创业示范基地,1处农民创业园,宣传入驻基地政策,鼓励进入基地创业,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降至1.8万元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制订业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推动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原则全面推开新政策,保障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权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将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至1.8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费支出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政策,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
“引育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发布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建立“高层次人才库”,提供人才服务信息支撑。搭建人才工作平台,鼓励和引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雄厚科研开发条件的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以此招引优秀人才到站内服务。积极推荐申报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市首席技师、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有序发展。深入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和“111”引才工程,积极参加青岛市组织的“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中国青岛蓝色经济高端人才项目洽谈会”等高端引才活动,年内新增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顶尖人才不少于3人、产业支撑人才4000名左右。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