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这也意味着,只有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能够上牌,“国四”及以下标准的车若想要转让或出售,也不能外迁到已执行“国五”标准的省市。
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同时,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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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标准
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简单来说国五标准就是国三国四的升级版,目的就是为了让汽车更进一步降低尾气污染排放从而更加环保。
想要知道车辆是什么标准的,可上机动车环保网,按照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大致上,2014年1月前的车大多数都是“国四”,2014年1月以后的车型则有可能是“国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