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卫生与计生总第1730期 >2016-03-25编印

托幼机构3—6岁儿童健康查体工作开始
刊发日期:2016-03-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托幼机构管理条例》的指导精神,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要求,3—5月份对全市在园儿童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市直幼儿园及城区部分(含开发区)幼儿园儿童健康查体工作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其余幼儿园由当地镇(街)医院和威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