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在山东省电力公司召开“2016年法治企业建设暨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市供电公司获得山东省电力公司“六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市供电公司“六五”普法以来积极参与市法院组织的“与企业同行”服务年活动,开展“法律巡回讲堂”,新入职、新入岗职工、青年职工的法律培训、政法大讲堂等活动,五年间共举办各种讲座31期,受教育职工1182人次。
积极开展‘三个一’农村用电安全活动,在全市农村地区集中开展“入校上一堂用电安全课、送一张用电安全宣传片、开展一轮农业生产临时用电及家用电器的绝缘检测示范活动”的农村用电安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三万余份,解答群众疑问106人次。
参入编写青岛公司普法园地栏目12期;公司法律顾问编写《案例与分析》一书;参入青岛公司组织编写的《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电力法律法规汇编》和《案例评析》等书籍;组织参加省公司的“我与法治企业建设”有奖征文,三位同志获奖,并开展公司“与法同行”征文活动,选取优秀作品编制成册印发给广大职工。召开法治企业建设座谈会,得到了省公司领导的高度评价,一系列的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年来,处理各类纠纷案件49起,其中交通事故5起、合同纠纷7起、用户欠电费纠纷14起、电力损害事故4起、触电人身伤害事故16起,其它纠纷案件3起,除3起案件未审结外,其它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姜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