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楼市金刊总第1726期 >2016-03-18编印

市房产管理局物业服务宣传月花开有声
刊发日期:2016-03-18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越来越关注和重视,通过开展“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搭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沟通桥梁,让业主了解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应当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参与到小区的物业管理中来。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5年“青岛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工作成果,有效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市场蓬勃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6年,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将从实处着手,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加大物业服务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大宣传力度 做好服务倡议
 
  2016年伊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从宣传活动着手,于2月18日和3月11日两次召开全市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组织人员学习物业服务相关文件,加强物业服务宣传。充分发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倡议,提出了“温馨你我他 服务进万家”、“人人共建美好家园”等倡议口号,拉近了物业企业同业主的关系,使物业服务深入人心。
 
讲诚信重服务 做好宣传活动
 
  3月15日,以“3·15诚信日”活动为契机,市房产管理局组织了青岛万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华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万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瑞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铁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在月湖广场开展了物业服务诚信宣传活动,既宣传了物业服务理念又树立了诚信物业服务企业品牌。活动过程中,为居民发放了《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停车管理规定》、《莱西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资料360多份,并现场解答了5位居民提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居民们的一致称赞。
  今年,市房产管理局将继续推动物业服务宣传活动,深化物业服务理念,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让广大居民得到更优质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