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指挥调度青岛路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出击快速,措施果断,成功处置了麻某利、丁某等2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秩序。
麻某利因他人欠其工程款一直未付清,多次催要未果后,于1月14日11时许,窜至重庆路泰邦财富大厦四楼平台北侧的高台上扬言以跳楼的方式催要工程款,致群众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指派警力进行处置,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边劝说麻某利先行下来,然后再想办法讨要欠款,一边立即上报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联系工程相关负责人到场。经多方协调负责人赶到现场承诺协商付款。最终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苦劝开导,成功将其劝下,并达成支付欠款协议。当日,麻某利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4年12月,丁某因购买某公司的快艇质量问题,与该公司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2016年1月15日,丁某及母亲王某云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为由进行投诉,并强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经劝阻后拒不离开。1月18日9时许,丁某在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处,因与公司索要购买游艇费用未果,情绪激动跑到4楼南窗台处,以爬窗台跳楼要挟解决问题。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指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丁某进行劝解、救援。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说调处,趁其不备,处警人员一把将其拽到室内,成功解救。当日,丁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
(胡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