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旅游天地总第1721期 >2016-03-10编印

旅游市场将迎“大考”
刊发日期:2016-03-1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及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及强制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工作部署,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拟于3月中旬联合开展全市春季旅游市场秩序联合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二)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出境游或赴台游业务。
  (四)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组织旅游经营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五)旅行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等违法违约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约定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有无利用格式合同或条款强行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的情形。
  (六)旅行社租用的车辆是否具备旅游营运资质,是否按规定有年度总体和团队单车租车合同。
  (七)旅行社是否存在派遣无资质的导游从事相关业务活动;通过检查游客意见反馈单、游客投诉等方式重点关注导游、领队是否存在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变更接待计划、中止服务活动、强行索要小费等行为。
  (八)市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是否规范,旅行社及服务网点是否存在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尤其是在各类宣传材料的表述中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行为。 
  本次联合大检查严格按照“三不两直”原则,通过实地察看和现场查阅旅行社经营管理档案资料进行。各参与职能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于构成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以高压态势全面净化旅游市场,争取营造一个健康、理性、平稳、有序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为广大旅游者的“安全之旅,幸福之旅”筑牢基础。莱西电视台、《莱西市情》等媒体将对本次大检查全程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案例予以现场曝光,对旅游经营守法的好做法、好事例及时报道,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营造旅游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