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721期 >2016-03-10编印

交警大队民生警务工作成效显著
刊发日期:2016-03-10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5年7月份以来,交警大队以民意警务为导向,通过办理民生警务平台投诉,加强群众意见的落实、整改,确保每一条群众诉求都有人办、及时办、办到位,防止民意空转倒流、问题久拖不决,确保警务跟着民意走,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受理诉求件556件,未出现一起超期签收和超期办理的情况,群众反馈满意度达到98%以上,树立了交警新形象。
  对群众投诉,建章立制抓规范。制定出台了《交警大队重点事项督办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对民生警务平台投诉件等6类事项开展重点督办,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监督考核等五项内容;特别是根据投诉件性质明确三个层级的办理流程,一级由责任执勤中队负责自办,二级由分管大队领导批示警务科和责任执勤中队联合办理,三级报大队长批转督办。在此基础上,大队对每起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在大队办公会上通报投诉件督办及回访评判情况、民警是否有责和群众方面突出意见、明确督办工作措施,分析投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
  对不满意投诉件,划分等级抓整改。制定了《交警大队民生警务平台群众不满意投诉件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对不满意投诉件采取“通报督办、分管领导批办、大队长办公会提办”三个等级督办,将群众投诉件交办、办理、反馈等各项任务和要求点对点交到单位、量化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件投诉得到圆满解决。截至目前,共督办不满意投诉件15件,回访群众38人次,大队长批办17件。一是通报督办级。安排专人每天对民生警务平台不满意投诉件进行网上通报,明确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各执勤中队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办理、反馈,责任民警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回访,做到面对面进行释疑、点对点做好沟通、实打实解决问题。二是大队分管领导批办级。各责任执勤中队办结后,对不满意群众诉求,责任执勤中队和民警落实有困难的,纳入每天督办事项,提交责任单位分管大队领导督办,由分管大队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上门进行沟通、解释等工作,做到疑难事项有责任、有关注、有落实。三是大队长办公会提办级。对分管大队领导督办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群众仍不满意的,统一汇总至大队办公室,提大队办公会进行专题会办,研究具体措施。
      对督办投诉机制,强化措施抓长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督导问责、考核奖惩等措施,建立督办投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群众对同一事件再次投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每周在大队办公会对上周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大队党总支听取汇报,对重大疑难投诉问题,集体研究解决问题,保证“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完善群众投诉的分类收集、录入交办、回访通报、督办会办、分析研判等机制,确保群众投诉件必督。二是加强督办问责。大队成立以副大队长于良彬为组长的督办小组,按照不满意投诉件的投诉内容和性质对相关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整改后的二次督导。在办理群众不满意投诉件工作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执法过错等方面问题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民警个人责任。三是加强考核奖惩。制定了办理群众不满意投诉件考评办法,将群众不满意投诉事项办理工作纳入大队综合考评。把执勤中队和民警办理群众不满意投诉件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措施落实、群众满意度高的执勤中队和民警给予奖励,增加单位立功授奖名额,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成绩靠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民警取消评优资格,减少单位立功授奖名额。
                                        (迟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