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协调发展理念,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这是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瓶颈的应对之策,也是着眼未来谋划全局的战略考量,对于我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新型城市化的基本标志和关键环节是城乡一体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的核心是农民增收,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为此,2016年,我市将更加注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支农惠农力度,释放农村发展红利,以促农民增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业态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出抓好22万亩优质果蔬、22万亩高产粮油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促进农业结构特色化、特色农业规模化。推进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和集约化经营,新改建规模养殖小区10个,打造生态养殖示范区6个。积极培育农村经济新业态,开发农业生态休闲、观光旅游、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加快农业“接二连三”步伐。加强与青岛农大等科研院校合作,促进良种良法实验推广。修订地方农业标准,严格农产品投入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管体系。
优化涉农资金整合强化支农惠农
加大支农惠农力度。优化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形成政策叠加倍增效应,加快“三农”重点项目建设。投资3亿元,建设马连庄、日庄等5处镇街高标准农田20万亩。加大中低压电网改造力度,新建线路363.8公里。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四权”抵押贷款政策。绿化村庄200个,改造危房1600户,继续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进一步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将经济薄弱村经费补助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主观能动性,动员全市力量实施好产业、教育、兜底等扶贫措施,完成青岛市定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运行。
加强农村集体管理释放发展红利
释放农村发展红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完成150个村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鼓励发展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优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增加财产性收入。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扶持80家示范家庭农场、80家示范农民合作社。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徐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