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将不断深化改革,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细化责任内容,实行清单管理,完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扛起来,将压力传下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查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依据有关党内法规,细化问责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规范、成为常态。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继续开展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完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探索运用“互联网+”加强对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依托莱西市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重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嵌入监督模块,深化全过程监督监察,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对现有派驻模式进行完善和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派驻机构要聚焦主业主责,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落实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参照青岛市纪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出台我市实施细则。结合换届,选配好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工委委员,完善程序,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实纪委监督权。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制度,落实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市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及时答复处理意见,防止“只报不管”。
扎实开展巡查工作
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在总结往年派驻机构开展督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开展巡查工作办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