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男子在骑摩托车肇事后逃逸,因害怕被警方查到,在之后的5天时间里,其一直呆在厂里不敢回家,并且损坏的车辆也未来得及修理。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通过调取沿途的视频监控,5天后成功将这名肇事逃逸者查抓并行政拘留。
1月21日凌晨6时15分许,我市警方接到报警:在省道213线河头店镇辖区一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将一名顺向行走的行人撞伤后逃逸,事故造成伤者腿部多处骨折。
接到报警后,我市交警大队周格庄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在现场,民警发现了一面摩托车反光镜和一些车辆碎片,根据现场了解情况民警得知,事发时二轮摩托车沿省道213线由北往南行驶,在行至事发现场时由于急速拐弯将在路边顺向步行的受害人撞倒,后肇事车辆趁天黑及现场周边没有目击者便逃离了现场。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对该事故展开详细调查,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的视频监控发现,事发当日凌晨6时12分许,在事故现场北侧一处监控显示,有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骑着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当时摩托车的反光镜完好无损,而在下一监控点出现时,该车辆的一面反光镜已经不见了,民警据此判断该摩托车有重大嫌疑,后民警便围绕这辆摩托车的行车路线进行视频追踪,最终将摩托车停车范围缩小在城区扬州路一带。由于这一区域大多是工厂企业,骑摩托车上下班的职工比较多,办案民警遂对这些企业开展逐一排查。1月26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一生物科技公司的停车棚内发现了一辆受损的二轮摩托车,经与事故现场遗留的摩托车碎片进行比对,这辆摩托车正是肇事逃逸的摩托车。而摩托车主李某某(男,45岁,莱西市人)在见到民警已经找上门后,自知逃避不过的他痛快地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据李某某交待:事发当日他上班途中由于有雾,他在途经事故现场的拐弯处时,因车速太快自己处置不当,将在路边徒步行走的一名男子撞倒,事故发生后他见周围没人,遂扶起没有熄火的摩托车迅速逃离了现场。事后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厂里上班,对发生的事故也未向任何人提起。但他心里却因害怕被警方查到,在之后的5天时间里,他以天气不好为由骗过妻子,一直呆在厂里不敢回家,并且受损的摩托车也不敢出去维修,就连自己撞的胸口疼都不敢去看医生,想以此逃避警方的追查,但当5天后民警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知道自己仍然是逃避不了法律的追究。
目前,警方已将李某某控制,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工作情况看出,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者难逃法网。特别是看到伤者不救而选择驾车逃逸贻误救援时机,并且在赔偿方面,保险公司对逃逸者将不予理赔,司机还可能因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被重判。所以肇事逃逸是最傻的办法,出了事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肇事者逃过了初一,逃不过十五,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救助伤者,切勿肇事逃逸。
(宋学友 赵京帅)